吉林市六院精神残疾评定服务指南

吉林市六院精神残疾评定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0-07-06 浏览人数:1468

精神残疾等级评定服务指南

 

广大患者朋友们:

大家好!

吉林市第六人民医院是吉林地区精神残疾等级评定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吉林省实施细则》,现将精神残疾等级评定相关事宜予以告知:

一、精神残疾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精神残疾评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进行评定(GB/T26341-2010)。

二、残疾证过期了怎么办?

:《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期满换证。持证人可在残疾人证10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对过去由残联直观认定残疾类别等级、无指定机构评定结论的,换领申请人需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三、申请精神残疾等级评定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持申请人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2份、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3张,以及申请人病历复印件、诊断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申请表》

----由当地残联部门或个人将材料递送到吉林市第六人民医院评残办公室

----初核材料,符合条件的,提前两天电话通知申请人或监护人来院参评(患者须在家属陪同下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参评)

----评定结束后,等待当地残联、街道(社区)或村取证通知

 

各位朋友,以上告知不尽之处,请您咨询吉林市第六人民医院评残办公室,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评残时间:周三、周五(节假日除外)以电话通知为准

评残办公地点:吉林市第六人民医院1号楼1楼评残办

咨询电话:0432-63298839     13604469396